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何日武)良好的營商環境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而法治又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近年來,臨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嚴格貫徹落實依法行政、文明公正執法工作決策部署,多舉措規范執法行為,讓執法更有“溫度”,讓服務更有“力度”,助力臨武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法治保障。在本單位原有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基礎上,增加制定了《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實施辦法》、《規范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工作制度》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編制并公示了行政處罰流程圖、行政檢查程序圖、行政強制措施流程圖、行政復議流程圖、行政應訴流程圖、簡易程序流程圖,確保各項市場監管執法工作有制度、有程序、有標準,規范執法更文明。
二是加強執法資格管理,夯實法治基礎。嚴格按照縣司法局相關文件要求,開展行政執法資格清理工作,同時組織符合條件人員參加新申領行政執法證人員公共法律知識考試,為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做好人員保障。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執法人員隊伍培訓,每年邀請法學專家對執法人員進行各類培訓,不斷提高執法人員法治理論和依法辦案水平,規范執法行為,為優化營商環境夯實理論基礎。
三是規范涉企檢查,做到無事不擾。推進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全縣21個單位,堅持“能聯盡聯”“應聯盡聯”原則,開展聯合檢查,跨部門聯合抽查比例超過50%,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加強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除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重點產品質量等涉質量安全領域外,抽查比例嚴格控制在5%以內。嚴格落實《郴州市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的若干規定(試行)》,堅決執行每月1-25日“企業無擾日”制度,實行“強監管”與“減干擾”有機結合,堅持寓服務于監管之中、讓服務走在監管之前。
四是推行柔性執法,做到首違不罰。樹立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按照 《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規定》和《郴州市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的若干規定(試行)》等文件要求,推行行政執法“721工作法”(對行政執法檢查中遇到的問題,70%以上通過優化服務方式解決,20%以上通過規范監管解決,10%的問題用行政處罰方式解決),堅持教育、服務和規范三者有機結合,加強宣傳教育、預警勸導、提醒告誡、服務指引等非強制性手段在執法工作中的運用,引導市場主體自覺守法、自我糾錯、提前防范違法風險,建立經營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對除“三品一特”等安全監管領域違法行為外的違法違規行為,只要情節輕微且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實行“首違不罰、告誡到位、下不為例”,讓各經營主體真切地感受到有溫度的營商氛圍,彰顯容錯糾錯、包容審慎的執法溫度。
五是聚焦行風建設 推進文明公正執法。持續深入開展市場監管領域行風建設三年行動,嚴格執行親清政商關系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對可能存在的選擇性執法、一刀切執法或執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不文明執法等問題開展全面整治。制發《行政執法六嚴禁》、《行政執法十不準》等制度,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強化公正文明執法的自我約束、紀檢監督和群眾監督。全面推行“碼上監督碼上辦”二維碼小程序,主動接受經營主體監督,不斷提升監管執法規范化水平。
好的舉措成就了好的成效。2023年,該局在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中,執法規范度獲得滿分。近兩年來,累計辦理各類執法案件500余件,沒有出現行政訴訟和復議情況,榮獲國家總局“鐵拳”行動的典型案例1例、省局典型案例2例、市局典型案例8例,得到市、縣法制部門的充分認可和好評,在全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中榮獲優秀單位。
責編:伏志勇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